广交会展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询 比 采 购 公 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将对广交会展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询比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曹先生、纪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8389、13922267011
三、项目内容:
广交会展馆A、B、C区安防系统改造进行可行性项目论证,以及结合原设计功能、新规范要求和产品特性进行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生效及邀请方资料提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27.17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公告、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
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询比采购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行政办公楼C522室招标采购部。
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个中选人
十、本项目实行询比采购响应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询比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 询比采购响应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或关联方关系企业竞投;
十二、询比采购响应人应保证,邀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三、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四、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五、询比采购响应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份。
十六、询比采购响应人可以就本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邀请单位的监督机构署名发出异议。
邀请单位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9138517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