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展馆特装吊挂系统试验段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将对广交会展馆特装吊挂系统试验段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询比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特装吊挂系统试验段项目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陈小姐、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596020-8913943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在广交会展馆10.2馆增加天花吊点。根据邀请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改造。

2、工程实施地点:广交会展馆B10.2馆。

四、项目实施时间

总工期为30个自然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指令,在甲方发出指令后第30日完工交付;该总工期为硬性工期,包括工程的进退场、配合展览及不良天气影响的时间。

五、询比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50,559.53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公告、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9514----2019520日;

报名及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5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询比采购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行政办公楼C522室招标采购部。

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个中选人

十、本项目实行询比响应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询比响应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询比响应人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如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其注册单位须为响应单位),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4. 询比响应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响应。

十二、询比响应人应保证,邀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三、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四、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五、询比响应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份。

十六、询比响应人可以就本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邀请单位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邀请单位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9138517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9年5月13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