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9-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确定下列单位为中选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一中选人: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选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第三中选人: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6日08:30时—2019年3月8日17:30时截止。如对中选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邀请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署名书面投诉。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