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2019-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选定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2019-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陈小姐、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596020-89138311

邀请单位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9138517

三、服务内容: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常用业务合同范本修订;日常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法律事务咨询;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风险防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纠纷的防范、解决。

四、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90万元/3年。

五、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自邀请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的次月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正式谈判单位。

八、本项目采用“资质+合同”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本服务项目采用“资质+合同”的方式,确定评审排名前三位的中选人在三年内具有服务资质,并与排名第一的中选人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前将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或者在任意合同期结束时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则邀请人可与排名第二的中选人根据其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后续为期一年(剩余服务期不够一年时,以实际剩余时间为准)的合同,以此类推。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排名第二、三的中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不再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自动丧失签约资格。

九、公告时间:2019130日至 2019215日;

如报名参加谈判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谈判响应人的合格条件:

(一)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

1、经司法部门批准执业且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成立时间在10年(对谈判响应人及其委派人员的相关要求均截至20181231日,并以最近一个考核年度内的律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为准,执业证登记更新有滞后的,可以以http://gd.12348.gov.cnhttp://www.gzlawyer.org/integrity/的查询截图页面为准;涉及律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的,下同。谈判响应人及其委派人员对提供的查询截图页面真实性负责,邀请人保留复核的权利。)以上(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分所成立时间可适用总所成立时间);

2、广州本地所或在广州设有分所;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016年以来没有因违反邀请单位有关规定被邀请单位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2016年以来未在涉及邀请单位(含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下同)的法律纠纷中,担任与邀请单位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2016年以前担任过的,相关的诉讼或仲裁等程序已完结且相关法律文书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6、专职律师应达到25人以上(响应人为分所的仅计算分所专职律师人数);

7、律所、所内执业律师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法院、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协等机构处分、处罚的记录;

8、非联合体竞投。

(二)谈判响应人拟派法律顾问人选要求:

1、服务团队全部为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至少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律师不少于2名;

2、服务团队成员均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位;

3、项目负责人需为所在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以最近一个考核年度内的律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为准)或者顾问,执业年限10年以上,近3年具有担任大型国有企业或主板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经历,且至少担任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或主板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两个以上合同期;

4、团队其他成员律师均须有5年以上专职执业年限,且近3年具有担任国有企业或政府行政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历,且至少担任同一个国有企业或政府行政部门常年法律顾问两个以上合同期;

5、团队成员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未因自身原因给委托人造成过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团队成员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法院、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协等机构处分、处罚的记录。

十一、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时间:2019130日至2019215

2、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20192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9139596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按附件一要求,并填写附件二至附件四。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邀请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

4、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行政办公中心5C522室招标采购部。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228900930止;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9228930整;

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行政办公中心5C528室。

十三、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四、谈判响应人可以就本公告及谈判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采购的邀请单位提出署名质疑或向邀请单位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〇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