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2次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2017]贸采字第55号)于11月14日进行第一次公开竞价,由于参与竞投单位不足三家,公开竞价失败。 现对2017年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实施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价采购,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三、本项目不分标段,确定一个中选人。
四、标的数量及品牌规格、型号和要求:详见附件三《采购清单》。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供货时间:本项目一次交货,预计2018年1月3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以邀请单位通知为准,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邀请人指定地点。
六、预计采购金额:65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8日。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8362
九、获取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5楼C526室。
十、本项目实行竞投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
4.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和竞投。
十二、如报名参加竞投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竞投人应保证,邀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四、竞投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五、竞价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资料一份(详见附件一《竞价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
十六、竞价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书面投诉。
十七、本公告以及本公告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