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空调和电梯专用物资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于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的《2017年度空调和电梯专用物资采购项目竞价公告》,现对竞价公告部分内容作澄清修改:
一、竞价公告中第十一条“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修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标段三竞投意向人经营范围需涉及电梯零部件;
4.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
5.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和竞投。
二、标段三申请人提交资料中,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请自行登录工商登记网站打印经营范围内容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制造厂商授权的电梯零配件销售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以及看样板的时间延后至:2017年5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不变。
其他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