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质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质项目实施公开竞价,选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质项目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韩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59189139592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拟确定2家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资质,实际发生需委托招标代理的采购项目时,邀请人通过直接委托或随机抽取方式从2家代理机构中确定1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详见附件三《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预计201681日至2019731日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为准。实施地点为广交会展馆AB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382号)、C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或邀请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五、预计采购金额:30万元/3年。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公告、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6628----201674日;

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时间:20167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竞价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行政办公楼C522室招标采购部

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2个中选人

十、本项目实行竞投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竞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广州市或竞投人在广州市有分公司

3.竞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竞投人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5.竞投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或关联方关系企业竞投。

十二、竞投人应保证,邀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三、竞投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四、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五、竞投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份。

十六、竞投人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邀请单位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邀请单位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9138517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