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届广交会专题片补充公告
第120届广交会专题片项目已于2016年5月 31 日至 2016年6月6 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公开竞价公告,并于2016年6月6日接受竞投报名。
现对该项目的竞投人合格条件进行澄清,公告中第十一条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更改为: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须提供商事主体备案网站截屏的打印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属于专业的影视制作公司,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影视制作许可专业资格证,通过国家影视业管理机构审核年检。
2.竞投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有应邀摄制广东省属、广州市属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专题宣传片;或企业委托制作的有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的、或新兴产业有关题材的宣传片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协议书等,证明材料须能反映业主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等。
3.竞投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企业报名和竞投。
该项目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12日17时 00分。竞投单位可在2016年6月12日17时 00分截止时间之前到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行政办公楼C522室招标采购部进行报名及领取文件。
其它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
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日 期: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