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将对印刷业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印刷业务项目
二、邀请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韩小姐、邵小姐 联系电话:020-89139591、020-89138109
三、项目内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日常办公和广交会使用的各类资料、单据、表格、手册、书刊等需对外委托印刷,详见附件三《预计采购清单》。
四、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预计从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为准。实施地点为广交会展馆A、B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382号)、C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
五、预计采购金额:25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公告、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3日;
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
如报名参加竞价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邀请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B区行政办公楼C522室招标采购部
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3个中选人,作为印刷承接单位。
采购清单内的具体印刷项目以3家中选单位中针对该项目报价最低者作为承印方;清单外项目邀请方将向3家中选单位询价,选取质优价低、满足使用需求者为承印方。
十、本项目实行竞投人资格后审办法。
十一、竞投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 自有开展出版物、包装装璜印刷业务所需的机器设备5台或以上(须提供购置发票等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5. 生产基地须在广州市,有适应承接业务所需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属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属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
6. 竞投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或关联方关系企业竞投。
十二、竞投人应保证,邀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邀请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三、竞投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四、中选人不得将标的转包给第三方。
十五、竞投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份。
十六、竞投人可以就本公告及竞价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邀请单位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邀请单位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9138517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