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更换广交会展馆室外照明灯具一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024]贸采第3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15-04C-2024-D-E09753
3. 项目名称:更换广交会展馆室外照明灯具项目
4. 项目性质:企业询比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5. 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47万元。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拟采购更换广交会展馆室外照明灯具一批。(具体要求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六部分合同文本》)。
(2)交付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采购人指定地点。中选人须根据广交会展馆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安排进行灯具安装及调试工作。
(3)交付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付:中选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采购人可电话通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补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要求的标的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询比、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 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情形,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详见本公告附件1《办理响应登记指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唱价时间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2024年06月05日15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唱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2号会议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说明:响应人可以以邮寄形式递交响应文件。如响应人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请务必预留充足的邮寄或快递时间,以确保响应文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对不按规定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收件人:刘宏慧、13929586770。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平台“资讯中心”。
2.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3.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外贸中心采购平台 (http://bid.cftc.org.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相关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8913959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邮编:510308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宏慧、李秀凤、池锦俊、吴松浩
电话:13929586770(刘宏慧)、18688906128(吴松浩)
电子邮箱:liuhh@gc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000
采购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8511
采购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29日
附件1:
办理响应登记指南
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9日11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
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响应)登记、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409753,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及电子发票(如需)。
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